本文提到的:
1
“多维科技”,全称为“江苏多维科技有限公司”;
2
“无锡乐尔”,全称为“无锡乐尔科技有限公司”;
3
“宁波希磁”,全称为“宁波希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6件专利权权属纠纷上诉案,最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存在于一审原告多维科技与被告无锡乐尔、王建国、宁波希磁之间的10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均以多维科技胜诉结案。
上述案件中,其中8案最高人民法院以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方式结案,其余2案以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结案。涉及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2020)最高法判知民终1356号、1359号判决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乐尔、王建国的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知民终45号、46号、49号、50号、52号、55号判决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无锡乐尔、宁波希磁、王建国的上诉,维持原判;(2020)最高法判知民终1604号、1755号民事裁定,准许无锡乐尔、王建国撤回上诉,从一审判决自二审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王建国为多维科技的原高管,分别于多维科技离职前后将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上述十项专利。人民法院分别依据民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与专利法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规定作出上述裁判,维护了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在上述系列纠纷中代表原告多维公司,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维科技是磁传感器行业的领军企业,具备卓越的创新能力,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以此系列纠纷案件为契机,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上述10个案件涉及的专利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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